新時代「私隱」的定義:人的遞減保護性與遞增侵略性


  現在很多人喜歡使用Facebook、Instagram、Twitter、Snapchat等社交媒體分享自己的生活,但在以前網絡及社交媒體未普及的年代,大家未必太熱衷於分享。即使會,也只能透過電話、日常談話等方式,對象有限。時至今日,人們不斷發怖自己生活內容,希望獲得更多別人關注和讚好,導致網絡上充斥著他們的生活與個人資料及數據。早前Facebook被揭用戶資料洩漏,「劍橋分析」利用大量用戶數據為特朗普競選總統,Facebook公開承認事件涉及8700萬名用戶,更引發「#DeleteFacebook」潮。Facebook股價應聲急挫,但其創辦人朱克伯格在第一次美國國會聽證會時的表現出色,為股民重拾一點信心。事件引起社會對私隱數據的討論。隨著科技發展,私隱的發怖及存取的確和以前不再一樣。社交媒體的出現,顛覆了私隱的概念。小稜在本篇並非要分析Facebook未來股價走勢,而是要探討在現今時代「私隱」的定義。

  在普遍人的觀念中,私隱包括個人資料、私生活等等。可是,很多人卻經常於網絡上分享私生活,亦即私隱。是否現在沒有私隱了?小稜認為私隱有級別之分,而人對於自己和別人的私隱,分別有保護性和侵略性。對每件個人及生活事情,人會分不同級別,由所有人都可以知道的事(即非私隱),到只能是自己知道的事,形成一個私隱層級。例如小稜是香港人是較底層的私隱,所有人都可以知,到小稜今晚吃甚麼為較高層私隱,不會告訴太多人。這也衍生出一個親密圈,以自己為中心,擴展至所有人。最私隱的只有自己知,較私隱的可以給家人或伴侶知,然後是朋友、同事、大眾等。

  基於人對自己私隱的保護性,人會設法保護自己的私隱,確保指定級別的私隱只會讓指定親密圈範圍內的人知,例如小稜正在增肥這個私隱只會給最親密的人及自己知,不會告訴這以外的人(啊,說漏了咀,被讀者看到)。有時候,人重視私隱的程度可能比生命更重要。2016年美國FBI要求蘋果解開一名恐怖分子的手機密碼被拒絕,很多市民以私隱為由,支持蘋果做法。可見私隱在不少人眼中,真的很重要,要加以保護。然而,現在社交媒體蓬勃的年代,人們隨手就能發怖貼文、上傳照片和影片,分享自己的生活。由於方法太過容易,加上為了吸Like獲得別人關注的誘因,使人們更加主動地分享。深層原因有兩個可能:一是社交媒體及其誘因把人心中的私隱層級改變,令原來較高私隱的事情降級,所以願意分享給更多人;二是社交媒體及其誘因拉近了人們之間的關係,原本不是太親密的人也變得較親密,所以可以知道更私隱的事情。哪個可能並不重要,因為兩者的結論也指出人對自己私隱的保護性遞減,想把更多私事分享給更多人。

  人對別人的私隱則有侵略性。最常見的例子就是藝人的私隱經常被娛樂雜誌刊登,因為讀者喜歡「八卦」偶像的生活,覺得這樣極具娛樂性及可以滿足好奇心。又例如現在不少著名Youtuber都以分享自己平日的有趣生活給觀眾為主,由於觀眾喜歡看別人私生活,所以這類題材大有市場。另外,大家或許喜歡打聽及「八卦」朋友的狀況及看他們的社交媒體,食他們花生。這些窺視別人私隱的行為文化證明了人的侵略性。在商業應用方面,企業要進行大數據分析、投放精準廣告,必然要侵略別人私隱數據,以獲得更佳效益。現在社交媒體及網絡發達,資訊傳播和獲取更快更易更廣,要知道別人私隱相比以前簡單。這促使人對別人私隱的侵略性遞增,亦破壞了別人對自己私隱的保護性,因為大家無視了別人的私隱層級和親密圈,像沒有親密關係的藝人,大家都會想知道他們最隱蔽的生活。

  社交媒體改變了現今人們對「私隱」的定義。人對自己的私隱保護性降低,對他人私隱的侵略性則提高。私隱逐漸變得不「隱」,大家願意分享,對方樂意觀看,這顯然是一個新趨勢。之後十年也可能仍有私隱存在,但一百年後的世界會如何呢?小稜無法預測。不過按現時趨勢,未來的創新科技和商業模式,會繼續讓人減少私隱保護性和增強私隱侵略性,亦即是要讓人不討厭分享私隱,以及讓人更想追看別人私隱。


本文來自《型商之道》--分享在殘酷社會下,香港與國際的政治經濟、職場文化、創業營商、心理管理及科技趨勢資訊的打工仔求生網誌(網誌Facebook專頁作者聯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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